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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架構
1. 系務會議由本系全體專任教師、行政助理及系學會會長所組成,並得經系主任同意邀請有關人員列席。
系務會議討論各委員會提報工作事項及其他有關系務事項,其決議為本系行政及各委員會推動系務之依據。
2. 系主任為本系教評會及系務會議之召集人,並負責執行系務會議及系教評會議決議事項。
3. 系教評委員會由本系助理教授(含)以上專任教師組成,系主任為召集人,工作職掌為:
(1)系上專、兼任教師升等及任用
(2)系上專、兼任教師升等及任用相關規定的建立及修訂
4. 系務發展委員會由本系全體專任教師推選二人以上為委員,並由委員互推一人為負責人,工作職掌為:
(1)本系定位及發展規劃
(2)評鑑相關資料
(3)品質管理文件增修
(4)校外實習作業
(5)系務行政支援
5. 課程委員會由本系全體專任教師推選二人以上為委員,並由委員互推一人為負責人,工作職掌為:
(1)配合目標規劃及修改課程
(2)實務課程標準化教材建立及管理
(3)安排各學期課程科目及任課老師
(4)舉辦演講及參訪活動
(5)證照考試規劃
6. 學生學習委員會由本系全體專任教師推選二人以上為委員,並由委員互推一人為負責人,工作職掌為:
(1)師生互動安排
(2)畢業生狀況資料建立
(3)佈告欄資訊公告
(4)家長及學生座談會安排
(5)系學會工作輔導
7. 研究發展委員會由本系全體專任教師推選二人以上為委員,並由委員互推一人為負責人,工作職掌為:
(1)研討會規劃
(2)國科會研究計畫及執行
(3)產學合作計畫
(4)特色實驗室建立
(5)國內/外圖書管理及規劃
8. 本系設行政助理一人,工作職掌為:
(1)配合主任執行系上所有行政業務
(2)支援各委員會決議事項之行政文書作業
(3)負責財產管理及維護
(4)業務項目及時程掌控
(5)預算及經費支用管理



